比尔.盖茨评论谷歌事件

发表于2010年1月26日, 星期二此文属于 业界动态

就在Google事件快要尘埃落定的时候,比尔.盖茨终于对此事发表了评论,没有在这一事件爆发之初着急表态,而是引而不发,说话也是切中要害,的确有大将之风。

You’ve got to decide: Do you want to obey the laws of the countries you’re in, or not? If not, you may not end up doing business there…The Chinese efforts to censor the Internet have been very limited. It’s easy to go around it, and so I think keeping the Internet thriving there is very important.

——Bill Gates

上面是彪哥在接受ABC的访谈时说的话,每个公司都可以选择是否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你可以选择不遵守,但是也就要承担对应的后果,这个后果,可能就是你要关门歇业。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容忍不遵守法律的公司继续运营的。

水至清则无鱼,如果总是强制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别人,那大家都不痛快。重要的是找到双方的共同点,达到Win-Win,政府希望经济繁荣,但不想互联网失去控制,公司希望赚钱,这共同点,就是互联网要繁荣。

有的公司的业务不会被互联网管制(Censorship)影响,但是有些公司的业务本质上就会很受互联网管制影响,比如博客和微博系统,这些公司可以选择不配合审查,但这等于给愿意配合的公司让路。没有Twitter,还有新浪微博、网易微博,互联网还是繁荣,但是没有你的份了。

互联网管制这事有违开放透明的互联网道德,到底是让你的道德去迁就你的行为,还是让你的行为去满足你的道德,是你自己的决定。

They’ve done nothing and gotten a lot of credit for it. What point are they making? Now, if Google ever chooses to pull out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n I’d give them credit.

——Bill Gates

上面是彪哥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说的,结合上下文,彪哥认为任何国家都存在或严或送的互联网管制(Censhorship),包括美利坚合众国,现在,Google通过一个虚张声势的声明,获得了很多称赞,但是,如果Google真的高举维护互联网道德的大旗,那应该连美国也一并退出了,这样才算真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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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有14条评论

  1. iPush说:

    如果Google真的高举维护互联网道德的大旗,那应该连美国也一并退出了,这样才算真有种。

    不能同意更多。彪哥太令人崇拜了。还有博客主人大哥也是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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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别塔上的雇工(Morgan Cheng) 回复:

    不敢当不敢当,我哪能和彪哥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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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MicDaisy说:

    任何国家都存在审查,因而所有的审查都是有理的;Goolge要是想退出中国,那必须也退出美国才让人信服。这种相对主义真的很傻。
    Google的动机且不分析,盖茨恐怕只是持一种”事不关己“的立场而已,根本不是什么大将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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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别塔上的雇工(Morgan Cheng) 回复:

    好吧,我觉得彪哥有大将风范,不是说他的观点本身有大将风范,而是他在这个时间中不着急表态,不动如山,这是大奖的风度。

    [回复]

    MicDaisy 回复:

    盖茨的工作重心已经转移到慈善业了,当然不需要急于表态了。他也不是靠观点吃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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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别塔上的雇工(Morgan Cheng) 回复:

    比尔盖茨依然是微软的董事长。

    [回复]

    MicDaisy 回复:

    因此他的立场也就不难理解了。

    [回复]

    巴别塔上的雇工(Morgan Cheng) 回复:

    你说的完全对:)

  3. MicDaisy说:

    你不想争论也不用假惺惺地赞同我的观点,因为你也只是找了一个minor point而已。我不欣赏不必要的礼貌。

    [回复]

    巴别塔上的雇工(Morgan Cheng) 回复:

    我的确不想争论,因为我不知道有什么可以争论的,但是我觉得礼貌总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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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cDaisy 回复:

    你看不出来有什么值得争论的吗?虽然我已经被你一副彬彬有礼的伪善模样恶心到了,不过我还是大慈大悲地提点你一下好了。
    1、比尔盖茨现在已经不是微软的执行董事了,他现在忙的是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的慈善活动。因为是做好事么当然就为人很低调了。
    2、他没有在第一时间对媒体发表看法,这就是所谓沉得住气的大将风范吗?别搞笑了,在这件事上他的看法有谁需要听吗?如果他表示支持谷歌,那真是天大的笑话,微软的bing自我和谐这是众所周知,这不是让他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3、他说微软选择遵守当地的法律,因为这是保证合作的前提,是权衡利弊的结果。这反映了盖茨的理智或者是智慧什么的吗?依我说,他只不过顺水推舟地迎合了一下商业逻辑而已,换一个角度看,他之所以从商业角度看问题,那是因为其它方面的问题与他无关,所以我说他不过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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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别塔上的雇工(Morgan Cheng) 回复:

    你想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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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llChew 回复:

    就我来看,MicDaisy 反驳的是你文中所说的:“比尔.盖茨终于对此事发表了评论”……“的确有大将之风”,和以Bill的言论为依据的博主观点的合理性。
    我的观点:虽然本文有说遵守法律与公司经营之间的关系,但未证明中国GOV现行的审查行为符合哪个法条(估计现在也难以证明)。所以在文尾通过在道德层面拉高Bill的言论,贬低Google的逻辑是难以被接受的。
    值得注意的是:
    1、在法制社会,审查行为既然没有法律依据,公司的经营与政府行为相冲突也合乎情理。
    2、Google的行为本质上不是与中国GOV敌对而是寻求通过与GOV谈判以实现按照自己的理念在中国境内经营业务。
    3、按照西方的“赎罪”理念,某人的罪得当事人自己来赎。依此理类推,维护互联网的道德得在互联网内实现,所以说一个互联网公司要维护该道德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能经营互联网业务,退出互联网可不一定是“有种”的代表。
    4、本国互联网是否“繁荣”很难衡量,因为排除政策、文化等环境,而通过比较平均链接速度、平均网络资源使用量等硬性指标来衡量不太公平。而这些环境对互联网的影响则为许多人议论的对象。
    5、是否“强加”价值观,也缺乏界限。虽然Google在中国境内按自己价值观经营算“强加”,那么GOV要求Google按照他们的价值观经营也算“强加”。除开一点:那是法律规定的,因为在司法和执法部门那里是不讲感情的(当然立法除外,立什么样的法永远受立法者情绪的深刻影响),而“强制”是法律得以施行的技术根本。
    6、综上,此文是要接受反对者的板砖的。砖头的数量是一副麻将牌还是一座摩天大厦得看博主的人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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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别塔上的雇工(Morgan Cheng) 回复:

    很高兴看到大家对这个问题都有自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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